自毁双目
自毁双目插画画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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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事实证明这个传话筒对作者的权利造成了侵害
下面是引用lrnhh于2007-09-26 08:21发表的事实证明这个传话筒对作者的权利造成了侵害: 因为所画的东西是涉及到创意,所以不管图的大小如何,是否原文件编辑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既然最后没有确定为什么还继续让画手满无目的的画-------这对别人的劳动首先是一种不尊重的表现。编辑说:我们画手有的是,而且没必要赚你的便宜你的话你随便处理但是我们还是那句话我们觉得合适才要不好的白给也不要 ,既然这样,为什么当初对画手的第一张甚至后来都持赞成态度? 就象在男女问题上 ,有点类似于始乱终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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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这个东西是不值钱的~至少在目前的中国绝大多数创意都是一文不值的~社会大环境就是这样没有办法~ 其实人家编辑有句话说的挺现实的——“我们画手有的是”,现在插话行业确实是这样~没有办法啊~
下面是引用知情者于2007-09-26 11:00发表的: 楼上几位说得都很对,说出我要说的,但我更想说的是,看完这个对话后,尤其是后半部分,我真的产生要拿刀去砍这个编辑的冲动……可以体会当时楼主的心情!实在是可恶透顶!这种素质还当编辑呢!连一点基本的和画手沟通的能力都没有!这家老板也真是瞎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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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司都有一个公司的氛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从一个员工已经可以对一个公司的程度看个大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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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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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2007-09-26 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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