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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士昌 2009-07-23 06:57
2009首届本溪动漫节暨首届本溪动漫大赛
活 动 细 则

一、活动介绍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市领导关于发展本溪动漫游戏产业的有关指示,推动我市动漫产业的发展。由本溪艺格动漫有限公司和领域(本溪)工作室发起、多家单位共同主办的本溪市首届动漫节暨首届本溪动漫大赛将于7月1日正式启动。本次活动将汇集全市动漫产业资源,提升动漫产业影响力,塑造动漫文化形象,为全市动漫产业提供一个交流和展示的平台。

二、活动宗旨及目的
宗旨:以动漫艺术和技术为依托,鼓励创新与发展,为动漫爱好者提供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推动本溪本土文化走向全国,扩大本溪文化在全国的影响力,打造本溪动漫艺术的品牌。
目的:本次大赛以动漫设计、创作为中心,集专业性、艺术性、参与性、娱乐性于一体,挖掘和体现本溪本土特色、反映时代精神,传播新思路、新理念、新观点。同时推进本溪动漫产业的普及、发展,营造动漫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氛围;打造动漫产业业内人士及作品交流平台,充分发掘和培育动漫专业人才和优秀作品,提升动漫产业从业人员的创意、制作能力,进而促进本溪动漫产业的发展。

三、活动对象、内容及日程安排
本届活动由展会和比赛两个部分组成。凡我市或外省市从事动漫游戏或周边设计生产的单位与个人,均可报名参加展会活动;凡我市居民或暂住我市的动漫爱好者及业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比赛活动。
比赛部分从2009年7月1日开始,截止到2009年8月15日。展会部分从2009年8月16日开始,截止到2009年8月23日。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
比赛分为表演项目和递交项目两类。表演项目的比赛定于8月16日开幕式当天现场举行,递交项目的比赛即日起开始接受稿件,8月15日为截稿日期。8月16日至8月23日为正式活动时间,除比赛和展会外,期间还将举办创作交流会、合作洽谈会等活动。大赛全程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在颁奖典礼期后举办获奖作品展。活动大致日程安排如下:
活动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活动宣传,报名表、作品提交     7月1日~8月15日
动漫节开幕式,现场比赛     8月16日
动漫节活动,展会,作品评审     8月16日~ 8月23日
动漫节闭幕式,颁奖典礼     8月23日
交流会,洽谈会,获奖作品展览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活动项目、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展项目、要求及注意事项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以动漫游戏为主,所以参展单位所展示销售的项目必须以动漫游戏相关的产品为主。参展的单位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但要求必须是动漫游戏及周边产品生产销售者。本次活动谢绝动漫游戏产业无关的单位及个人参加。所有报名参展的单位必须经过活动组委会及工商税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给于参展资格。参展方必须具有相关单位签发的动漫游戏相关的产品生产及销售许可,谢绝无生产经营许可的单位及个人申请参展。参展单位必须遵守本次活动主办方及市场经营的所有规定并与活动组委会签订相关合同。参展单位所展出或销售的产品必须具有以下特点:
a、具有一定艺术价值,文化内涵丰富
b、具有一定的科技价值或美学价值
c、非盗版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
d、具备一定的市场开发价值
展会参展单位必须是从事以下项目中一项或多项:
a、动漫游戏模型,手办,玩具等生产或销售
b、动漫游戏杂志,书籍,画册等出版或发行
c、动漫游戏的教学,开发,运营
d、电脑,软件,网络开发经销及运营
不在以上范围的单位及个人谢绝参展。
所有符合条件的参展单位或个人必须在8月15日前提交报名表及签订相关文件,逾期未完成的,按自动退出展会处理。
2、参赛项目、要求及注意事项
本次比赛共分为两大类十一个项目,除活动期间的演出及少儿百米绘卷项目外,其他项目均设立奖项。除正常设立的奖项外,活动组委会还将评选出组织奖一名。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比赛全程将指派相关人员监督并参与,所有项目均需经过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阶段,公开评分标准并设立投票评选,综合审评及投票结果判定参赛者最终得分。具体项目、要求、评分标准及注意事项如下:
A、表演项目
Ⅰ.COSPLAY
参赛者到活动组委会指定地点参赛。参赛者须自行制作动漫作品里各种角色的服饰,扮演动漫作品中的角色。要求参赛者的表演要有一定的情节与对白,纯走秀类的参赛节目将会适当给于扣分。评委会根据参赛者气质,表演,临场能力,与原角色相似度,服装道具,化妆音乐等条件综合评分。选出个人及团体优胜奖各一名,其他的给于一定的物质奖励。
参赛者赛前须向活动组委会提交原角色照片及角色试装照两张,该环节将作为最终评分的一个部分。
Ⅱ.配音
参赛者到活动组委会指定地点参赛。比赛内容分为两项:拟声配音和原声配音。拟声配音:由参赛者自己准备一段动画视频,模仿动画中的人物对白进行配音,模仿的对象和数量不限,一人出演多个角色的,适当给于加分。根据参赛者与原配音的相似程度评分;原声配音:由活动组委会提供一段动画视频,参赛者根据动画中的情节恰当的进行配音,根据参赛者的声线,发音及恰当度评分。综合两者评分评出优胜奖一名,其他的给于一定的物质奖励。
参赛者自备的动画视频必须准备两份,一份为原动画片段,一份经过消声处理,并且图像要清晰。视频载体可以为CD光盘,也可以是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
Ⅲ.电子竞技
参赛者到活动组委会指定地点参赛。比赛项目由活动组委会决定。参赛者可自带鼠标键盘及操作手柄等设备,但不允许自带电脑。比赛提倡公平竞技,坚决杜绝作弊现象,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者比赛资格。本次比赛谢绝团体报名。参赛者通过抽签决定预赛对手,采用三局两胜制进行比赛,胜出者即进入决赛。比赛评出优胜者一名,其他的给于一定的物质奖励。
参赛者要遵守活动组委会及主办方的规定,爱护比赛设施和设备,如果发现损坏,照价赔偿。
Ⅳ.少儿百米绘卷
参赛者到活动组委会指定地点参赛。要求参赛者为7-14周岁儿童,参赛者须由家长陪同,无家长陪同的谢绝参加本次比赛。参赛者自带绘画工具和颜料,画种及使用材料不限,但请勿使用具有强烈异味或由腐蚀性的颜料。本比赛为纯表演项目,不设立奖项,所有参赛选手均给于一定的物质奖励。
Ⅴ.活动演出
参赛者到活动组委会指定地点参赛。除本次活动邀请的表演团体外,其他所有参赛者必须填写报名表报名,否则原则上不予受理。参赛者须在报名表“作品简介”栏中注明表演的项目及表演的人数。参赛者必须自备表演相关的一切服装道具及音乐等。参赛者所表演的节目必须健康向上,不得含有淫秽,反动等令多数人的无法接受的内容。本比赛为纯表演项目,不设立奖项,所有参赛选手均给于一定的物质奖励。
B、递交项目
Ⅰ.插画
参赛者自主完成作品,并在截稿日期前递交到活动组委会指定的地点或邮箱。活动组委会将统一命题,参赛者围绕主题创作三页以上的插画。色彩,画风,画种及所使用的工具颜料等均不限制,但原则上不接受铅笔稿。评委会将根据参赛者的绘画技巧及画面表现力给于评分。
Ⅱ.绘本
参赛者自主完成作品,并在截稿日期前递交到活动组委会指定的地点或邮箱。活动组委会将统一命题,参赛者围绕主题创作三幅以上的绘本漫画。色彩,画风,画种及所使用的工具颜料等均不限制,但原则上不接受铅笔稿。评委会将根据参赛者的绘画技巧及故事完整性给于评分。
Ⅲ.四格漫画
参赛者自主完成作品,并在截稿日期前递交到活动组委会指定的地点或邮箱。活动组委会将统一命题,参赛者围绕主题创作十页以上的四格漫画。画风,画种及所使用的工具颜料等均不限制,但原则上不接受铅笔稿。评委会将根据参赛者的绘画技巧及故事的结构和完整性给于评分。
Ⅳ.多格漫画
参赛者自主完成作品,并在截稿日期前递交到活动组委会指定的地点或邮箱。活动组委会将统一命题,参赛者围绕主题创作三页以上的多格漫画。画风,画种及所使用的工具颜料等均不限制,但原则上不接受铅笔稿。评委会将根据参赛者的绘画技巧及故事的结构和完整性给于评分。本次比赛要求作品为短篇,数量不得超过十页,超过十页的稿件视为无效作品不予评审。长篇作品请参加“动漫脚本/剧本”项目。
Ⅴ.动漫脚本/剧本
参赛者自主完成作品,并在截稿日期前递交到活动组委会指定的地点或邮箱。活动组委会将统一命题,参赛者围绕主题创作一部动漫脚本,要求5万字以上。脚本中必须含有故事标题,出场人物介绍,故事梗概等要素。写作时必须要注意动漫技术上的限制及表现。作品请使用WORD等软件编辑并打印,也可通过网络投递,原则上不接受手写稿。评委会将根据参赛者的创作风格技巧及故事的完整性给于评分。如果能附带上部分原画设定及草图(十页以上),将给于适当加分。
Ⅵ.动画
参赛者自主完成作品,并在截稿日期前递交到活动组委会指定的地点或邮箱。活动组委会将统一命题,参赛者围绕主题创作3分钟以上的动画。风格及所使用的软件等均不限制。评委会将根据参赛者的画面制作水平及故事的完整性给于评分。动画作品请务必使用CD光盘作为载体存储及递交,谢绝网络投稿。参赛者使用网络投稿因网络问题或电子信箱服务的差异导致作品不完整或丢失等后果,本次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视其作品为无效。

本次大赛不限年龄、性别、职业、参赛作品数量以及参赛项目。
报名者身份须真实有效,若报名身份与真实身份不符,活动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所有参赛的作品请作者自留备份,原则上概不退还,参赛者想取回作品,请在报名表上注明“保留底稿”并提前知会活动组委会,否则参赛作品发生损坏或丢失等情况,活动主办单位概不负责。
所有参赛项目必须遵守活动组委会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作品中不允许出现过分的色情暴力描写,不允许出现影响民族团结及国际情感的言论,不允许出现抨击国家政权,反党,反宗教,反人类的言论(情节需要的除外)。一旦违反上述说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所有参赛者必须保证其作品的原创性,一旦发现侵犯他人版权著作权的,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活动主办方不对参赛者作品引起的版权纠纷承担任何责任。作品的著作权由参赛者所有,但主办方保留其永久使用权,主办方可以在不通知参赛者的情况下,在包括但不限于纸质,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上使用其作品。参赛者在参赛期间及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不得未经活动组委会允许擅自将作品给第三方使用。参赛作品中如涉及第三方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须经第三方同意,并附以第三方同意证明,否则后果将由参赛者自负,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大赛结束后如涉及与参赛作品相关的出版发行,组委会可以在不通过参赛者的情况下决定相关事宜。本次大赛由于可能涉及电视表现,在不影响日常工作学习的条件下,每位参赛者有义务尽量配合组委会录制节目等工作。
参赛者填写报名表,即视为同意以上说明并需遵照执行。
活动组委会享有活动最终解释权。
五、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本溪艺格动漫有限公司
领域(本溪)社团 领域工作室
承办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合作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本溪溪网
六、报名参赛及作品提交
1、参赛者须为每件作品单独填交报名表、并在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参展者须填交报名表,并在报名时携带法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及工商税务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相关合同。报名表可到组委会报名处索取或到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复制有效。相关合同必须由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到活动组委会指定的地点与活动负责人共同签订。
2.通过网络报名时,请先到指定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成后附个人清晰照片一张(要求尺寸大于600×800DPI,分辨率为100像素/英寸)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扫描图(要求分辨率大于100像素/英寸),用WINRAR等软件压缩后作为附件投寄到活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活动组委会会在收到报名表后向报名者发送一封确认信件,确认报名成功,请注意查收该信件。报名参展的单位及个人原则上禁止通过网络报名,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活动组委会说明,否则所投递的报名表视为无效。
3.参赛作品必须随报名表一并提交,递交参赛作品时如无报名表将视为无效稿件。报名表一旦丢失,请及时向活动组委会说明并重新填写。
4.所有绘画项目要求画纸为A4页面(210×297mm),画纸的材质不限。参赛者完成作品后到活动指定的地点递交,请勿将稿件折叠。所递交的作品必须是原稿,不接收复印件,无需装裱。电脑制作的稿件必须以CD光盘作为载体,保存为A4大小,分辨率300DPI以上的PSD,TIFF或BMP格式(请勿使用JPEG格式保存作品),并提供JPEG格式的缩略图(分辨率70DPI以上)。报名表及照片等也可以刻入光盘中一并递交。动画要求转换成常用的视频格式(MEPG,AVI或WMV等),此外还需要提供10张以上的静止帧或截图(分辨率70DPI以上)。
5. 通过网络投稿时,务必将所有画稿用WINRAR等软件压缩后作为附件投寄到活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单个压缩文件大于10M时,请将文件拆分成数个文档,分次投寄,注意在标题栏中注明顺序。活动组委会会在收到作品后向报名者发送一封确认信件,确认投稿成功,请注意查收该信件。动画作品请务必使用CD光盘作为载体存储及递交,谢绝网络投稿。参赛者使用网络投稿因网络问题或电子信箱服务的差异导致作品不完整或丢失等后果,本次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视其作品为无效。
6.报名表下载及网络报名邮箱:
以下网站提供报名表下载:
http://domain2009.5d6d.com(领域社团论坛)
http://domain2009.lingd.net(领域社团网站)
http://www.bx23.cn(本溪溪网)
http://www.eaglecartoon.net(艺格动漫网站)
报名表及参赛作品投稿信箱:
报名表提交及疑难解答:
360813561@qq.com
参赛作品投稿:
Ssc8698820@163.com
Ssc8698820@sina.com
Bx2009acg@163.com
Bx2009acg@sina.com
7.报名表投递及参赛作品递交
本溪艺格动漫有限公司
地址:平山区东明路4号(市科技局2楼)
电话:2109562(张老师,于老师)
领域(本溪)工作室
地址:本溪职工大学(计控25中学对面)404室
电话:13842439442(孙士昌)
六、其他
1.本次活动的比赛项目将引进投票制度,并将票数作为最终评分的一个依据。投票表格可以从合作网站上下载,填写完成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活动组委会信箱:ssc19830223@163.com。为了防止恶意唱票,投票人必须在投票表格上填写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且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填写一张投票表格。同一身份证号码多次填写投票表格的全部视为无效投票。投票者所选参赛者及作品胜出后,投票者将给于一定的物质奖励。
2.本次活动收取参赛者报名费10元,用于制作参赛者的证件,作品整理等。
3.本次活动为民间性质,谢绝专业机构及人员,职业画手,政府人员及本次活动主办方及组委会人员参加(展会及表演项目除外)。
4.为扩大本次活动的规模与影响力,现诚招活动承办单位及个人(主要提供场地器材和设备等)以及赞助(主要提供奖品和活动经费等)。具体条件详见活动网站。
5.本次活动的合作网站将对动漫节暨比赛做全程报道:
http://domain2009.lingd.net(领域社团网站:提供全程报道)
http://www.bx23.cn(本溪溪网:提供全程报道)
http://www.eaglecartoon.net(艺格动漫:提供全程报道)
http://blog.sina.com.cn/domain2009(领域社团博客:提供活动花絮,作品展示等)
http://domain2009.5d6d.com(领域社团论坛:提供下载,简介及疑难解答等)
另外,本次活动开通了QQ群,群号:90586830,欢迎加入。








                    首届本溪动漫大赛组委会
                        2009年6月30日

孙士昌 2009-07-23 07:01
2009首届本溪动漫节暨首届本溪动漫大赛参赛报名表及2009首届本溪动漫节暨首届本溪动漫大赛参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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