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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敲插画画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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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ustrong于2009-04-11 14:29发表的: 听朋友说这里有人发帖,我抽空来看看。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楼主是不是姓赵?很遗憾我现在离开原来的公司已经快一年了,而且我也离开了上海,一年前我们合作的项目据我所知,在我离开的时候还没结束,因为当初计划是还要做彩色版本的。当时领导让我们不要把款子结清,就是防止画手做了黑白稿之后不愿意或者有意外而不再继续做彩稿。所以每个合作的画手当时都押了一些稿费的,这是事实。后来在我走的时候还没开始做彩稿,好像是由于市场的问题吧。再后来我就不太清楚了。至于那个QQ号码,是公司申请的,是专门用来找外协单位合作用的。在我之前和在我之后的人也都是用那个号码的。所以后来的人才会用不记得来答复你,因为他根本没和你联系过。而且像四大名著这样的书,也确实是做得很滥了,每年炒冷饭一样再做一个版本也并不罕见。我觉得楼主可以直接联系公司,如果有需要,联系我也行,我把公司电话给你。那个接替我工作的人还是挺冤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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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那敢情好,这推得叫一干净。这叫一百感交集,居然还被搭理了,不容易不容易,两年了。别说书怎样怎样,道理很简单,公司找画手,谈妥价钱就工作,工作完了不给钱就是欺骗行为,数目大了还叫欺诈呢。如果接替你工作的人冤枉,那你就是不冤枉,因为一直都是你跟我在协商和交涉,你也没告诉过我没做完你就离开公司的事。你没有做完的工作,并且不解释,把画手扔那儿就不管了,这难道不是不负责任的态度吗?任何人都会感觉这是欺骗。 你离开公司快一年了,我给你们做这个书的事快两年了!要钱是一年多以前的事,你离开公司之前理会我跟你的交涉了吗? 每个画手都压了一部分钱,这是领导的意思,无非就是主谋和帮凶的解释。市场的问题,是你们公司的问题,合同在先,做完就该给钱。你们既然收了大图,通过了画稿,就是合作结束了,至于你们能不能把书卖出去,画手没有义务和责任跟你们共同承担风险,你们靠画手活着,反过来还剥削克扣画手的钱,我觉得这就是孙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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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画画画画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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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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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2009-04-23 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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