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dozheng
lendozheng插画画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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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很重要和严肃的建议!!!!!
转的__人家版权法里貌似是规定,出版过的东西才有版权 咱们这些在网上的图,都不算经过发表的作品,顶多有著作权 而著作权这东西就很不好说了 我只读过一遍版权法,这方面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但也记得反正法律保护力度挺小的! 再有耍赖一点的,一口咬定不是你画的,就是人家画的! 咱们有证据吗?! 再说CG这种东西,都是通过电脑来进行创作的 在法庭上,电子的东西能不能当作证据还是回事呢! 看看前一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宋洋诉讼案 最后不也没结果?! 维权?干出那些不法勾当的,多数都是财大气粗的公司,或者国家出版社 咱们有什么?个人?本身就不是实体的工作室?艰苦创业的小公司? 根本就是弱势群体! 火神要是办个相关法律咨询肯定受欢迎…… 另外一些画手给一些公司画稿,拿不到稿费,或者克扣稿费的现象也很多! 就拿我去年给电子工业下面的一个叫飞思的出版公司做的东西来说 限期一个月做完的稿子,生生拖了半年多不给钱 也不知道找的什么垃圾印刷厂,书印出来不但排版狂差,我们的画也印糊了! 他们不追究印刷责任,居然说是画稿问题!所以稿费不给了! 质问他们印成这样又不是我们的原因!而且稿子是通过你们编辑审核的,凭什么不给?! 人家居然说最开始审核通过我们画稿的编辑辞职了,所以他说的话都不算数!! 如果推卸责任的话,相对于不知道什么后台的印刷厂来说,显然是我们这些名不见经传的个人的画手更好欺负! 我们就是这样的弱势群体!!我们都太好心,也太痴迷于漫画 我们自己对自己签订的合同都无法把握是否完全符合诸多法规条文的规定 就算对法律有个一知半解,也无法抗衡公司里的职业律师 甚至有些人法律意识不强,只要是熟人,连给白纸都签字…… 唉……这么下去我们这些靠漫画吃饭的人早晚饿死! 或许我们也该建立个经纪人制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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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olor=#42ffbc]~没有能不能 只有敢不敢,可以不要牛奶.面包,但不可以不要尊严,可以没有金钱.地位,但不可以没有人格,富有人人向往,但必须用智慧和勤劳去创造,才能获得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富有.........[/colo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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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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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2005-08-20 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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